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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iFi-321欧洲版风波真相大白

    【IT168评测中心】2006年8月,我们曾报道了“三诺iFi-321欧洲版风波”事件,事件主要起因有两个。第一,三诺给德国Typhoon(台风)的一批音箱,因德国检测机构Obering.Berg&Lukowiak GmbH 测试有两项不合格,遭到台风拒收;第二,拒收的这批货经过简单处理后,作为iFi-321欧洲版出现在中国市场。对于检测中的不合格项,两条针对产品标准不同,引起我们的质疑;而对于在当时看来来路不明的iFi-321“包装”为欧洲版销售,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

iFi-321欧洲版

iFi-321欧洲版包装箱

    在《样品实拍 三诺被退订单返销国内市场》《遭测试歧视!?三诺音箱退货案两大疑点》两篇我们先前的文章中,已经对以上两点进行了说明。所谓的iFi-321欧洲版在国内销售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而德国测试机构对这批“欧洲版”的测试报告是否真的存在问题,以及三诺与德国客户之间的纠纷,我们进行了进一步追查。

    由于三诺iFi-321欧洲版在国内市场已有2个月以上的销售时间,对于已经购买的消费者来说可能对该产品有所担心,我们为此专门采访三诺公司的常务副总辛利军先生,对于这款产品,三诺做出以下承诺。

一、所有三诺已于9月4日起,停止所有iFi-321欧洲版的销售。(由于代理商模式的限制,所以部分样品仍在销售)。市场总共已销售1500套左右。
二、已购买欧洲版用户,可以享受所有三诺产品同样的售后服务。由于欧洲电源插头不同,三诺可免费提供转接插头。
三、iFi-321“欧洲版”已通过国家出口产品强制的CE认证,该认证内容基本与3C相同。从这个角度来说,产品质量与三诺其他音箱具有同样的保障。
四、iFi-321“欧洲版”正在进行3C认证,预计12月可以获得3C认证。

iFi-321欧洲版停售不彻底(点击放大)
    三诺在对iFi-321欧洲版采取了停售、质保承诺等措施,以保证消费者和用户的利益。但由于代理商前期从三诺处拿到的iFi-321欧洲版仍有少量存货,以致我们在10月初仍能看到这款产品在北京销售。由于这牵扯到三诺销售渠道的机制问题,造成了三诺在“停售”措施的执行质量上打了折扣。

    关于iFi-321与iFi-321欧洲版外观的差别,我们已经在《样品实拍 三诺被退订单返销国内市场》文章中展示过。相比外观上近似的这两款产品,其实内部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iFi-321功放内部布局

iFi-321欧洲版功放内部布局

iFi-321功放芯片TDA8947

iFi-321欧洲版使用了4颗2030功放芯片

iFi-321使用的ST4558运放

iFi-321欧洲版使用两个不同品牌的4558运放

iFi-321 17V/2.5A输出的变压器

iFi-321欧洲版11VX2/2A 双输出变压器

    从以上功放中的主要电路看,由于iFi-321使用的TDA8947芯片而iFi-321欧洲版使用的是4颗2030构成桥接电路的功放设计,两者在变压器的使用上因此也有了不同。我们可以看到,这两款产品电路上完全不同,但这并不说明两者电路孰优孰劣,它们属于同档次的不同设计。而在制作工艺上,我们甚至觉得国内版本的iFi-321的做工稍精致一些。两者之间功能上的不同是,iFi-321可以对两组输入进行选择,通过"SELECT"开关来实现,而在这个开关的同一位置,iFi-321欧洲版是一个Standby的开关。从功能和易用性来说,iFi-321国内版本显然更好。

    另外,通过电路上的对比我们发现,在功放电路部分从变压器的输出到主要功放芯片,两款产品有着完全不同的设计,从这点上来说,根据国家3C认证规定,iFi-321欧洲版是不能继承iFi-321的3C认证,在国内先前的销售应属违规行为。

    仔细看过iFi-321和iFi-321欧洲版两款产品后,大家很容易有这样的疑问:三诺为什么会将这款产品进行再销售呢?这主要与三诺和德国Typhoon(台风)等公司贸易中复杂的纠纷有关。

一、没有签名,三诺不认德国检测。

    Obering.Berg&Lukowiak测试报告指出三诺向德国台风提供的SilverCrest音箱(外观类似国内的iFi-321)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但三诺认为,该证书上没有检测工程师的签名(如图示)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所以该证书无效。而德国Typhoon以此为依据拒绝接受三诺这批音箱,三诺出于成本考虑将这批音箱分于欧洲和国内市场销售。这场纠纷案件也由此开始了。

红线标识出应有签名

二、台风台湾公司已确认收货,三诺表示无奈。

台风台湾公司的收货传真

    三诺还有证据表明,德国Typhoon在台湾的ANUBIS公司已经验收了这个订单,并向三诺发出了确认收货的传真,因此,三诺更加不承认自己的产品会出现问题。

    从以上两份证据来看,这件事情表面上是“退货”,而在当事人看来,绝不是退货这么简单。货是拿回来了,这牵扯到了德方的检测、牵扯到了货物停运德国的成本、牵扯到处理纠纷三诺投入的诉讼成本等多个因素,何况与德国台风就这一单生意。当事人三诺在处理这件事上显然是综合各方面因素而做出的决定,但将这批货在国内销售显然是明显的过失。

    正如我们调查事件的初衷,我们希望对被事件的中疑点向消费者有真实的解释。

    第一,在国内市场销售的“iFi-321欧洲版”的确是德国Typhoon与三诺贸易纠纷的产品。但是,以我们掌握的证据看,Obering.Berg&Lukowiak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无检测工程师签名,三诺方认为此检测无效。而根据否定方举证原则,三诺出示了国内出口产品强制的CE认证证书(如下图)。

    第二,三诺iFi-321欧洲版没有通过3C认证进行销售的做法欠妥。从九月初起停止向经销商供货,对已售出的产品提供一切同类三诺产品的售后服务。而iFi-321欧洲版正在进行3C认证,今后也不会再有iFi-321欧洲版出售。

    第三,三诺可能向德国台风(Typhoon)为此纠纷提起上诉,在诉讼结果出来前,这笔纠纷没有答案。

总结 

    三诺iFi-321欧洲版风波缘起一张有争议的检测报告,但显然国家强制的CE认证、专业检测机构(如德国Obering.Berg&Lukowiak)的测试,虽然进行的都是产品测试但是测试结果的职能有不同。CE认证是产品出口必须的认证、而买方与卖方当然也有自己的检测标准来达到协议或规则中制定的标准,并不是CE认证就高于第三方机构的认证。德方以检测报告为由拒绝收货,三诺也应以合约中的条例来解决问题,但三诺并没有这么做。

    三诺将货物在欧洲当地分销以及拉回国内销售的做法,更多考虑到短期的成本,如果与德国台风僵持不下,货物形成堆积外加诉讼费用,即便三诺胜诉,消耗的成本也会极大。但三诺的做法虽然节省了开销,却很可能伤害了自己的品牌。“出口转内销”的做法很平常,但敢冒品牌利益不顾的“出口转内销”却极为少见。

    由于本次牵扯到的产品数量不大,三诺处理的也较为及时,所采取的措施对消费者使用不会造成不便,对产品质量也有充分的保证。但“三诺iFi-321欧洲版”的操作,从命名到宣传到最后销售,都是非常危险的举动。我们都期望三诺今天的承诺和今后产品的表现会弥补这次的损失。而由于“德方”的证据不全,三诺的诉讼仍未开始,“三诺iFi-321欧洲版风波”也仍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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